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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不能接诊,互联网医疗迈入强监管时代

互联网医疗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

日前,备受业界关注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结束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有望尽快出台。“这是继2018年互联网医疗领域三大管理办法试行之后,官方出台的首个细则文件。”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梁嘉琳这样告诉第一财经。

此前的三大管理办法分别为《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内容涵盖了诊疗管理、医院管理、远程服务管理领域的工作。

在新一轮强监管背景下,互联网医疗相关机构、企业的发展面临哪些调整?新技术、新产品又应以怎样的模式融入互联网医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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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义上的互联网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兴办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互联网公司“借壳”公立医院运营的互联网医疗平台。

《2021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已建互联网医院1004家,相较于2019年,增加近500家。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与新冠疫情期间患者对网络挂号、远程医疗等需求猛增有很大关联。

“上述细则文件的制定,是互联网医疗强监管信号的释放。”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合伙人赵衡告诉记者,“细则文件除了继续强调只能进行复诊、不得首诊,及必须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辖区内互联网医疗活动进行监管外,还重点在医疗机构、人员、业务和质量安全等方面作了规定。”

业内专家也一致认为,监管层应更注重对后续互联网医院的绩效评估,以免造成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这也能为医疗数据的开放共享、合规使用提供可靠的环境。

具体评估工作应如何开展?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梁嘉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要提升数据共享积极性。比如,借鉴对外贸易领域的术语,在医疗信息化、医保信息化领域的不同数据主体之间,引入数据顺差、数据逆差等概念,对数据共享值(输出)大于导入值(输入)记为“顺差”,反之记为“逆差”,在同一行业、单位内部进行排名。

另一方面,梁嘉琳建议,要提升信息化工程利用率。公立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其财政拨款、医保支付等,都要与信息化工程的实际利用率挂钩。